|
惠诚视点 |
|
|
|
|
刑辨热点 |
|
|
|
|
刑辩案例 |
|
|
|
|
诉讼指南 |
|
|
|
|
|
当前位置:首页
- 刑辩案例 - 职务犯罪 |
|
|
发布时间:2010.07.05 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 |
|
保险公司主管周新艳盗取客户信息后制作虚假质押贷款申请,随后自行批准,两年间从公司“贷款”510余万元用于奢侈品消费。日前,周新艳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
34岁的周新艳是长城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的柜面保全主管,负责客户投保之后的退保及质押贷款等工作。其利用职务便利,两年总共侵占510余万元。周新艳称,自己制作虚假质押贷款申请后自己批准,其向总公司提供的贷款账户实为丈夫的账户。这些赃款被她用于买房买车,炒股,购买名贵手表、貂皮大衣等奢侈品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周新艳通过提交虚假贷款信息的方法,以使本单位资金先后转至由其个人实际掌控的亲属账号内,在没有投保人投诉的前提下,单位无法发现上述款项的真实去向,其行为已侵犯了公司财产的所有权,已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鉴于周新艳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法院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对未追缴赃款继续追缴。 |
|
|
|
|